克拉玛依市以文化低保促残疾人公共文化共享服务

24.03.2016  13:25

克拉玛依市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坚持把残疾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作为重点,以特别扶助和文化低保相结合等方式,促进了残疾人公共文化的共享服务。

2015年下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克拉玛依市“政企共建共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明确规定:以针对性服务为原则,以流动式、特殊服务定制和数字化技术为补充,优先保障油田一线职工、农村牧区群众、生活困难群众、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重点服务人群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特殊文化需求。对包括残障人士、农村和牧场少数民族老龄群众、野外油田一线作业区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不能正常享受一般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殊群体实施文化低保政策。保障底线为,提供流动借阅或上门送书服务不少于1次/月;提供公益性演出不少于3场/年;提供文艺培训不少于6次/年;参与活动3次/年,包括以特殊群体为主体的专题文艺汇演1次/年(如残障人士文艺汇演)。同时,保障底线在强调最低保障指标的同时,还强调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针对性,重视对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的个性化定制。

克拉玛依市文化低保政策的实行,创新了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补齐了残疾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保障了城乡末端公共文化服务的常态化,消除了公共文化服务的盲点,激发了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为广大残疾人共享油城文化发展成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克拉玛依市残联: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