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印发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整治方案 禁养区一律不准建养殖场

24.07.2015  12:11

  海南省三亚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三亚河沿河重点区域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禁止养殖区域内一律不准建设养殖场,对达不到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进行拆除或关闭。

  据悉,三亚河沿河畜禽养殖主要集中在三亚河上游天涯区水蛟村、新联村河段和吉阳区海罗村河段,存在养殖产生的废水和粪便直接排入三亚河上游支流或灌溉渠,养殖废水直接排入养殖场旁的湿地水体内等情况。

  对此,《方案》明确,禁止养殖区域内一律不准建设养殖场。养殖场按国家畜禽养殖减排要求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弃物一律不准排入河道等水体,对达不到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进行拆除或关闭,切实有效地保护三亚河周边环境安全。

  《方案》要求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污染,禁止养殖废弃物排入河道等水体。对三亚河天涯区水蛟村、新联村河段及吉阳区海罗村河段的畜禽养殖户下达限期治理决定,限期3个月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求养殖户按国家减排模式建设雨污分流、粪便堆放场、污水储存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废水一律不准排入周边水体环境。

  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污染任务的畜禽养殖户,三亚市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拆除或关闭;对拒不执行的,区政府组织强制拆除或关闭,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对未按限期治理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达不到要求、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养殖户,依法取缔拆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