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各地可视台风影响停课1-2天

15.09.2014  15:14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9月15日电(记者 吴声婧)9月15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各地各校可根据受台风影响情况自行决定停课1-2天。

海南省政府15日10时发布台风一级预警: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今天早上9点钟,中心位于海南文昌东偏南方约770公里的南海东北部海面上,中心强度12级,风速达35米/秒。预计,“海鸥”将以每小时25到3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继续加强,并可能于16日早晨到下午在海南万宁到广东吴川一带沿海地区登陆,最大可能在海南文昌到雷州半岛一带沿海地区登陆,预计登陆强度可达到14到15级。

受“海鸥”影响,15日夜间到16日,海南岛北部和西部地区有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过程雨量可达200到300毫米,西部内陆的局地可达400到500毫米,中部和东部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南部地区有暴雨。另外,本岛东部和北部陆地将有12到13级、阵风14级的大风,北半部内陆地区风力9到11级,其余陆地有7到8级大风。

为切实做好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的防御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防风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高度重视并抓好此次防风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各地各校一把手要对防风工作负总责,将防风工作任务分解至各部门,责任落实至个人,督促各自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抓好各项防范工作。对防风工作不力、组织指挥不当、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各地各校要加强与气象、水文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台风“海鸥”未来动态及其对当地的影响,认真分析学校防风防汛形势,明确防御重点,掌握风情、雨情和可能带来的危害,及时启动防风防汛、停水停电的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水和食品,确保发电机能发电,抓好后勤保障,落实各项应对措施。要及时组织师生关好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有关电源,防止雨水渗漏引起物品损坏及火灾。要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防台风、暴雨的安全教育,增强其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各地各校可根据受台风影响情况自行决定停课1-2天,对不住校的学生要与家长做好交接,并密切与家长保持沟通联系,加大对学生在台风期间的监管力度;对住校的学生,要摸底登记,加强教育管理,一旦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将其转移到安全地带。台风期间,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师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严禁学生随意外出。

各地各校尤其是遭受“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受灾严重的学校要在台风来临前,对危旧校舍、围墙、教室宿舍门窗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隐患;要及时修剪树枝,重点对受“威马逊”超强台风吹倒后扶栽起的树木进行加固,防止被再次吹倒。对校内各类工地要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做好吊塔和脚手架的加固、建筑材料的转移和人员的疏散工作,绝不允许冒险施工。对位于山区、坡地、江河水库下游可能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水、内涝等次生灾害的学校,要重点采取防范措施,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及时转移所有校内人员和贵重财产,确保防风工作万无一失。

台风期间,各地各校要制定值班安排表,学校领导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要保证台风期间的信息畅通,及时上报灾情和突发性事件等信息。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严格执行即发即报制度,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省教育厅防风期间应急联络员为厅办公室樊奕同志,联系电话:65374249、13876668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