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4月1日网报开始

26.03.2015  13:40
          (记者周坤)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2015年新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4月1日开始。
            此次,认定范围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5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其中,认定身份条件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15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据悉,新疆每年认定工作开网时间统一定为春季为4月1日至7月10日,秋季为9月10日至11月31日,详情可查询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