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扎实做好困难人员救助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
为做好我区民生工作,充分体现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区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等低收入困难群体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区开通过展一系列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及时让生活困难居民家庭得到救助。
一是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为确保我区困难居民全面了解到新的救助政策规定,采取广播、发放宣传单、公示等形式,使之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加强服务,为辖区困难群体提供便利条件,由专人进行政策解答,并人性化管理协助申请人进行办理,在利用发放低保金救助金时对困难群众讲解新政策,让他们知晓新救助政策的变化及可以享受救助的标准及救助程序等。
二是认真做好政策培训。为确保新政策迅速落实到位,让基层工作人员熟悉办理程序和救助标准,3月14日我局举行“天山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班”,参加人员为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共242人。培训有针对性的就新出台的四项惠民、利民的救助政策的管理使用规定、使用中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实施中应掌握的原则和关注的重点等方面进行了精心讲解;通过培训使得社区基层工作人员迅速掌握新政策内容,以便实际操作。
三是严格开展调查摸底。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全面详实的摸底了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所有困难居民汇总造册并上报,同时针对各片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严格规定,责任到人,对于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迟报、漏报、瞒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是扎实开展审核、审批。严把关口,精心操作对符合救助政策的困难人员按照程序要求,在调查、评议、和监督“3个关口”中,做到排查程序上,坚持一个“严”字;在确定救助对象上,坚持一个“准”字;在核实家庭收入上,坚持一个“实”字。同时依照救助类别,规范建档,按建档要求分类保存。
五是各类救助,稳步实施。通过低保三级联审联签制度和低保核查制度,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1-3月份,全区城乡低保惠及对象3136户500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871.06万元。认真做好冬季和节日期间低保户、困难户慰问工作,慰问低保户、困难户3336户(次),发放慰问金为100.08万元。做好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救助困难家庭4267人,发放临救助376.73万元(其中:发放医疗救助54人63.74万元,发放取暖救助3474人220.95万元,发放就学救助578人74.49万元;临时生活救助92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5.47万元);为55人特困低保对象医疗费办理30%减免救助金38.97万元。发放低保对象丧葬费14人2.08万元;发放低保边缘户救助资金84人次0.84万元;发放五七工生活费人108(次)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