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8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就业
新闻发布会现场。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在会上作要求。
天山网讯(记者李敏摄影报道)4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复杂就业形势,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今年3月2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通过采取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就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和更加公平的就业。
《意见》在促进企业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自主创业和加强职业培训等方面,出台8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延伸、拓展和完善现行政策,基本形成对全区各类就业人员全覆盖的就业政策体系。涵盖的主要内容为着力促进企业就业、着眼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着重促进南疆地区就业工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等方面。
企业始终是吸纳就业主渠道,《意见》中把增加企业就业作为自治区特别是南疆发展的重要任务,制定鼓励性政策措施;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是就业工作三个重点群体。为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意见》分类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受多种因素影响,南疆就业工作压力大,任务重,是全区就业工作重点区域。《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突出南疆这个重点,从促进企业吸纳当地劳动者就业,有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返乡自主创业,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等方面,确定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大对南疆就业工作的支持。此外,为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意见》明确把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考核指标,初步构建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促进就业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
据悉,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特别是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把就业创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连续6年列入重点民生工程,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政策,与其他省区相比,含金高、突破性大,通过各方努力,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复杂就业形势,自治区就业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把促进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调就业是新疆最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基础工程,要求坚持就业第一、着重拓展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指出,就业是第一要求、第一责任和第一目标。基于推进就业工作的需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在大量调研、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梳理了现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用好用足中央支持政策、部分政策实现一定突破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副主席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尽快制定配套措施和实施办法,力争6月底全部出台。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推动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