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给予社保补贴。对招用本县少数民族员工的,3年内全额补助企业及个人应缴纳的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费用。
二是给予培训补贴。对招用本县大中专毕业生并经各类职业院校专业对口岗前培训的,补贴相应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费用。
三是给予资金扶持。向吸纳本地人员就业成绩突出的企业,提供1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