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01.02.2016  21:23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6〕1号)的要求,现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新疆政法综治门户网站新疆平安网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职责是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指导、协调政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正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任务,指导、协调政法机关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处理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问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要求,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工作。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是以重点开展创建平安县 (市、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检查考评工作,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是正厅级单位,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分别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办。下设两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分别为新疆法学会,属参公事业单位;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16年度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收入(补助)513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4854.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拨款280.02万元。

  1、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一级核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补助)467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4412.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拨262.15万元。

  2、新疆法学会(二级核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补助)26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245.32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拨款17.87万元。

  3、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二级核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补助)196.8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196.86 万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包括: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预算、所属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预算等。

  纳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

  2

  新疆法学会

  3

  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

 

  下附表:


1.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总汇)
2.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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