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17.02.2015  13:28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5〕1号)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办法》(新财预【2015】5号)的要求,现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新疆政法综治门户网站新疆平安网公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职责是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责任”,指导、协调政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正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任务,指导、协调政法机关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处理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执法问题;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要求,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工作。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是以重点开展创建平安县 (市、区)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检查考评工作,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是正厅级单位,一套人马五块牌子合署办公。分别为: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自治区流动人口办公室、自治区集中整治办,其中下设两个独立核算单位,新疆法学会参公事业单位,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 

  二、2015年度预算收入情况 

  2015年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财政拨款收入(补助)488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8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74万元。 

          1、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一级核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补助)44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64.5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14 万元。 

        2、新疆法学会(二级核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补助)242.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4.4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 万元。 

        3、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二级核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补助)181.7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1.73 万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包括: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预算、所属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预算等。 

  纳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本级) 

新疆法学会 

新疆平安网信息中心 

下附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预算01表)收支总表.png
(预算02表)收入预算总表.png
(预算03-1表)支出预算总表(二)-资金来源.png
(预算03-2表)支出预算总表(一)-经济科目.png
(预算05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png
(预算07-4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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