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建立政府重点项目全过程协同监管机制

02.02.2016  11:37
          本报乌鲁木齐2月1日讯记者石鑫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自治区发改委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促进投资较快增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从而带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稳步增长。

  《意见》指出,要积极谋划一批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高、资源消耗少、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影响的备选项目;强化项目法人职责;全面落实竣工验收制度,加强建设资金的监管;推进政府重点项目的全过程协同监管。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住建、交通、水利、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规范有序的政府重点项目全过程协同监管机制,实行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开展前期工作,一直到建成投产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互相通报有关情况,移交问题线索,共享监管成果,提倡联合监督,避免重复检查,确保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高水平建设。将民生改善、生态环境、社会事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项目开工、建设进度、投资控制、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等核心内容组织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要进行专门督导,或组织复查,加强整改落实,提高投资效益。

  健全约束惩戒机制,加快推进我区投资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对出现多次一般异常信用记录或一次重大异常信用记录未按规定整改的,以及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参建单位及个人要列入“黑名单”,凡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及个人,在“黑名单”取消之前,不能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