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审定

20.01.2015  12:51

19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方案》。会议决定,本次大会提交提案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湘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方案》提出,提案要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着眼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等事关自治区全局性重大问题和各族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建言献策。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一事一案,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避免临时动议、笼统空泛。

方案》对提案的提出方式、基本要求、审查和办理及立案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经常性工作,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统计时间截止后,各位委员、各党派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继续提交提案,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送交有关部门办理。(于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