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坚持不懈努力全区新能源市场监测预警终于实现由红转橙

07.04.2020  20:24

3月3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和〈2019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国能发新能〔2020〕24号),确定2020年将新疆(含兵团)风电、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为色区域,这是自2016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市场环境监测预警以来我区终于实现由红转橙,也标志着新疆新能源投资建设由“十二五”的“大起”和“十三五”前期的“大落”,终于可以回归到正常稳步的发展时期。

我区新能源资源丰富,风能、太阳能资源均位居全国前列,是中央确定的国家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但受全区装机增长过快、外送通道不足、电力市场增速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区新能源弃风弃光日益凸显,自2016年新疆被国家能源局列为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红色区域。为解决制约新疆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的“牛鼻子”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推动新疆新能源消纳、实现新能源健康发展的重要部署要求,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扩大新能源消纳促进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16〕79号),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自治区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2019年自治区新能源消纳工作方案》等一揽子促进新能源消纳措施,并严格按照国家新能源红色预警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新能源项目,暂停建设除疆电外送配套新能源及扶贫以外的所有列入国家建设规划项目的建设和并网。同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大电力市场化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督促电网企业全力开拓新能源消纳市场,大力提升自备电厂参与新能源消纳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扩大疆电外送新能源规模,严格执行新能源优先发电调度,加快配套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和补强,全面提升电网调峰能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深入挖掘我区新能源消纳空间,全区弃风弃光率逐年下降,2019年全年弃风率、弃光率分别为13.9%、7.3%,较“十三五”最高期分别下降24.5个、31.1个百分点,达到国家能源局风电、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预警评价由红转橙的要求。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抓手,继续巩固新能源消纳成果,科学有序安排清洁能源投产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完善电网基础设施,深入挖掘消纳市场,继续提升消纳能力,力争全区新能源利用率达到90%以上,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评价结果实现由橙转绿,努力为新疆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