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房车收费不同 新疆公路管理局:暂无依据

05.08.2015  12:43

  房车遇上收费站 收费各不同

  新疆公路管理局:车型难界定,收费标准暂无依据

  近日,房车出行爱好者宋斌很郁闷,牵引着拖挂式房车旅游时,路遇各个收费站,收费标准却不统一。

  宋斌今年50岁,8月2日,他和朋友一行十余人驾驶3辆拖挂式房车,从省道210线克拉玛依至榆树沟公路方向行驶,两辆5座越野车和一辆小型货车分别拖挂着房车,在路过新湖收费站时,工作人员对两辆越野车牵引的房车按二类标准收了40元。

  “在之前的收费站,小型客车都是按一类标准收费,为啥到了这就按二类收呢,依据是什么?”宋斌询问收费站工作人员,得到的答案是,该路段按照我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

  此外,同一天,他的小型货车拖挂的房车收费标准也是前后不一。

  “我的小型货车计重时为4.7吨。货车重量在2-5吨应按二类标准收费,前一个收费站是按二类标准收的36元,到了下一个收费站标准又变了,说是我的主车和房车有两辆,要按两辆车收费,收了我22元。

  对此,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对房车的收费标准暂无明确依据,所以各收费站会出现收费不统一的情况。“主车牵引拖挂着一辆房车,到底是按主车车型界定进行收费,还是按照组合车辆车型界定进行收费,都没有明确规定。目前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明确:客车座位≤7座,按一类标准收费;8-19座按二类标准收费;货车吨位≤2吨,按一类标准收费,2-5吨时按二类标准收费。在现有规定下,对于房车来说,选择不同的车型界定,就会产生不同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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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车出游刚起步 上路看景麻烦多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曾经是少数派爱好的房车旅游,悄然升温。

  8月3日16时许,记者来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区附近一家房车俱乐部。

  一辆长约6米、宽两米的拖挂式房车停在路边。进入车内,里面配备了空调、液晶电视、煤气炉、热水器等电器,客厅、卧室等区块分隔清晰,客厅里两边都有大窗,能随时随地欣赏路上的风景。车上还装备了紧急出口、灭火器、安全带等安全设施,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据新疆房车协会会长周奇武介绍,目前全疆房车有200余辆,乌市有80余辆,而且数量在不断增加,“2003年左右房车才在新疆出现,2012年和2013年全疆房车数量不到60辆,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猛增,至今已有200余辆了”。

  周奇武说,房车大体可分为自行式与拖挂式两种,每种又分为越野版和公路版等类型。房车在国外也有100多年历史了,我国房车起步于2000年,到2011年8月我国房车拥有量约为5000辆,近四五年房车拥有量年均增幅超过40%。但无论是内地还是新疆来说,房车市场还处于萌动阶段。

  “自行式房车性价比高,价格也较高,普遍在50万元以上。拖挂式房车就是需要主车牵引拖挂的房车,价格较低,现在乌市的房车80%都是拖挂式。”周奇武说。

  周奇武说,目前乌市的房车车主大多属于中高端收入人群,因房车的价格在15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多是产自欧美等国。

  据他分析,之所以近几年房车数量猛增,主要是随着收入的增加和消费心理的变化,人们的出行观念随之改变,觉得与其在景区面对人山人海,还不如抽出时间开着房车和亲朋好友想去哪去哪,沿途即观即停,遥遥自在。

  “不过,房车虽然方便,但目前开房车上路麻烦也不少。比如,购买了房车后停放困难;有的地方不允许拖挂式房车上高速路;与房车旅行配套的度假营地刚刚起步,有的景区就不允许房车进入,开着房车度假还是件很困难的事;因为房车销量很少,房车如何上牌照还没有明确。”房车爱好者戚宏说。

  “作为一种新兴业态,房车出游不但符合环保出行理念,还能带动一个地区的旅游经济发展。现在驾驶家用车出游已经成为我国休闲游的重要方式,营地建设快速跟进、收费标准尽快完善,可以为房车产业发展建立平台,从而带动旅游产业。”周奇武说。(段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