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收费单上多出一笔没有使用过的注射费

20.05.2015  13:28

    关于医院收费问题的新闻屡见于媒体,最典型的案例是,哈尔滨一患者死亡之后还在继续收费,一天收出25小时的呼吸机费。我们愿意将其善意地理解为“无心”与失误,但这么高频率的巧合,还是不能不让人心生嘀咕,因此有人建议,对医院的乱收费进行行政问责,对乱收费不是一退了之,而是“双倍返还”。

吴鸿良提供的17日儿子的收费清单    

    新疆网讯(记者谷姗摄影报道)3岁儿子因肺炎住院,只进行了静脉输液,没用“头皮静脉注射”,收费清单上却赫然列着此项收费。

    5月19日11时许,市民吴鸿良来到儿子就医的位于铁路局附近的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财务室,要求得到医院的解释。“虽然头皮静脉注射收费并不昂贵,每组4元、每天6组,也就是24元。但起码我有权利不花冤枉钱,患者应该清楚自己的花销去了哪里。”吴鸿良对记者说。

    5月11日,吴鸿良的儿子吴毕文因持续咳嗽、发烧在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住院。此后,吴鸿良的儿子在医院打了2天针,13日转床去了另一个病房。

    转床后,吴鸿良正在帮儿子整理被褥,听见邻床一个5岁孩子的家长拿着收费单喃喃自语:“我没打头皮静脉注射,怎么这些天都收着费?”产生疑问的吴鸿良也翻出自己的收费单,确实看见上面连续2天都有头皮静脉注射项目。“我当时就问病房的护士是怎么回事,护士说‘可能记错了’。

    直到5月17日,正要去缴费的吴鸿良发现,在问过护士之后,连续2天的收费单都列着头皮静脉注射项目。他找到记账护士,却得到“4岁以下儿童都收此费用。这就是输液费,因为儿童输液难度大,医院都有这项收费”的回复。

    怎么能对没有进行的项目收费?为什么同一家医院对这个问题的回复差距这么大?

    回应

    没有收费证明 市民可以拒交

    5月19日上午,该医院财务室工作人员解释:医院电脑里的清单都是固定的,吴先生病房的护士可能是新手,没有注意到取消这一项。经核实没有“4岁以下儿童都收头皮静脉注射”的规定,并致电记账护士退还吴鸿良多交的头皮静脉注射费,总计208元。

    19日下午,记者致电自治区物价局,客服工作人员回复:没有“4岁以下儿童都收头皮静脉注射”的规定,市民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要求医院出具明文证明,否则可以拒绝为该项目缴费。

    记者随后询问了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兵团医院儿科工作人员了解到,小儿患者在医院住院输液时,如果使用静脉留置针,除了收“动静脉置管护理”、“静脉穿刺置管术”和“留置针贴膜3M”几项费用外,就不会再收“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