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4亿元支农再贷款投向新疆伊犁州直各族农户

06.12.2014  00:12

12月1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向州直8家农村信用社和2家国民村镇银行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13.54亿元,进一步缓解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资金的压力,加大了对农户贷款的投放力度,使州直更多农户得到了实惠。

从广东来到新疆从事特色林果业研发的洪得唤就是众多受益人之一。2013年,洪得唤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纳达齐牛录乡纳达齐村承包了235亩土地用于种植特色林果,并兴建了一座集参观、现场采摘、餐饮及特色稀有苗木培育为一体的现代化温室大棚,先期已经投入1100多万元,后续资金有压力。察布查尔县农村信用社了解到他的实际情况后,不但为他解决40万元的贷款融资,还为其大开绿灯,执行了千分之八的优惠利率,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后劲。同样受益的还有该县的清泉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收购水稻及大米加工和销售为主。2013年刚刚建厂投产,投入大,还没获利,企业运转资金较为困难。为此,察布查尔县农村信用社为企业发放了利率较为优惠的500万元流动资金。该公司总经理顾志刚表示,这项政策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企业发展了,可以带动周围农户脱贫致富。

支农再贷款是人民银行为支持农村信用社扩大农户贷款面而发放的贷款。自1999年开办以来,支农再贷款作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政策措施,对农村信用社增强支农资金实力、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投向、扩大农户贷款、缓解农民贷款难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银行支持农村信用社,实际上是直接把利让给了老百姓。据了解,伊犁州直农村信用社在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再贷款的支持和激励下,持续加大对县域“三农”、小微企业、民生领域的信贷投入力度。截至今年10月末,辖区农村信用社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08.97亿元,较年初增加16.59亿元,增长17.96%,贷款余额占县域中小法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54%,充分发挥了县域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此外,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户,察布查尔县信用社在人民银行再贷款的支持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出了“红色信贷”和“精品农户”贷款,主要定位于扶贫帮困,支持党员和信用户带头致富,并给予不同档次的利率优惠。同时,还与该县扶贫办合作,推出了针对贫困户的小额农户贷款,通过创新担保、抵押、联保等方式,使贷款总量超过900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负责人表示,2014年,支农再贷款发挥了大作用,使涉农贷款覆盖面日益扩大,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享受到了实惠。

据统计,2014年,伊犁州直8家农村信用社和2家国民村镇银行涉农贷款新增24.83亿元,高于借用的支农再贷款总量11.29亿元。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州中心支行累计向察布查尔县和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投放支农再贷款1.82亿元、1.71亿元,两县农村信用社通过下浮一个百分点降低贫困户贷款利率。预计到今年末,发放给贫困户的优惠利率贷款可达18400万元以上。其中,仅尼勒克县农村信用社通过这一政策就对全县农牧民让利190万元左右,其中该县两个信用示范村年让利额可达17万元以上。(孟霞 黄韵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