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2016年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员培训班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6〕91号
昌吉州农机局、塔城地区农机局、博州农机局、巴州农机局、阿克苏地区农机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掌握自治区在用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的整体质量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购机农民理性消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机办函〔2016〕87号)的安排,我局拟定于10月中旬举办一期质量调查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
(二)宣贯《自治区2016年小麦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解读《自治区2016年小麦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小麦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相关表格的填写要求等、解读《播种机》DG/T 007-2006。
(三)宣贯《自治区2016年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解读《自治区2016年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实施方案》、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有关表格的填写要求等、解读《铺膜播种机》DG65/T 2-2011。
二、培训对象
承担本次农机质量调查的相关地(州)、县(市)农机局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农机质量调查培训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地点及时间
地点: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乌鲁木齐市农大东路311号)。
时间:2016年10月17日报到,10月18日至19日培训。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及培训费用由自治区农机局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学员自理。
五、培训要求
(一)参训人员要求具有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经验,且从事本年度农机质量调查工作。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填写《自治区2016年质量调查工作调查员推荐表》(见附件2),并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及照片的电子版本,用于建立培训档案。
请承担质量调查任务的地(州)农机局高度重视,积极选派符合要求的骨干人员参加培训,并将本辖区参训人员统计汇总(见附件3),于9月29日前报送自治区农机质监站。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农机质监站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71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 系 人:赛丽玛;
联系电话:0991-433075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
(二)新疆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哈斯也提、杜建新
联系电话:0991-8760724、8762837。
附件: 关于举办自治区2016年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产品质量调查员培训班的通知(新农机办函〔2016〕91号) -附件.doc
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1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