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普遍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助推精准扶贫

28.07.2016  04:07

  2016年以来,博州各县市根据低保线与扶贫线保持一致的要求,及时开展分析测算,认真研究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办法。目前,各县市已结合本地实际和现有低保标准,提出了本地的低保提标方案,其中:博乐市将农村低保年标准从2328元提高至2808元,增长20.62%;精河县从2628元提高至2868元,增长9.13%;温泉县从2208元提高至2850元,增长29.08%,全州农村低保年平均标准从2388元提高到2842元,增长19%,为全面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实现政策兜底脱贫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