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重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23.06.2015  15:04

  阿勒泰地区环保局为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地、县(市)环境监察机构,按照2015年地区环境监察重点工作部署,在环境执法大检查工作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一是地区环境监察支队督促各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在环境大检查中对本辖区内国控、区控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本单位环境信息负责人,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二是指导重点排污企业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等有关内容,通过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督促重点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三是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于6月底前通过当地网站或新闻媒体、企业厂区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对于该公开而未公开的企业事业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