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捞夫被骗120万
29.09.2014 11:34
本文来源: 新疆平安网
胡女士的丈夫于2008年7月在大兴租地盖公寓出租,2010年4月因虚报注册资本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后羁押在看守所。
胡女士说,她通过一个算卦的人认识了杨某,算卦的说杨某很有本事,能把她丈夫从看守所捞出来,她就和杨某见面了。杨某让她先给10万元现金,10天内能将人捞出来。10天后,她丈夫没回来,杨某说事情不太好办,让她继续给钱打点关系,她又给杨某80万元。过了很长时间,她丈夫还没出来,杨某继续说需要钱打点,她就又汇去30万元。2013年1月份,她丈夫被取保候审,杨某此时还不知道她丈夫被放出来,没和她联系。她和丈夫发现被骗报警。
杨某于2013年10月24日被抓,现年52岁,因犯诈骗罪于2004年5月被判刑3年,2010年11月因吸毒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大兴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他不服,上诉称120万元是胡女士参加法制宣传平台建设的投资款,他没有诈骗。北京市二中院认为其理由没有任何证据,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俞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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