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05.12.2014  13:27
 

【监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二次公告) 已经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14101107010037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 

2.2. 工程规模:    38208.85㎡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铁路局商业广场工程(二次公告)土建、水、暖、电、消防、通风、电梯、基坑支护及变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4年12月30日 至2016年06月20日
    总工期: 539天 (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

3. 投标人报名

*  在投标截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本投标项目的投标人。
  *  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12-26 10:30(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   工程监理       乙    级 及以上资质

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2.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否

4.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工程师应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
4.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所需图纸可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zb.sjjs.gov.cn)免费下载。
  5.2. 投标人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信息网、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赵青青       联系电话: 0991-7876146   传真:0991-787614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                  邮编:830011
  联系人:万里、张万惠        联系电话:7876193    传真:787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