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3.10.2014  20: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木卡姆艺术团业务综合楼外墙装修工程(施工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已经   新财教(2013)260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延安路  ;
    2.2. 工程规模:   0㎡  ;计划总投资:18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疆木卡姆艺术团业务综合楼外墙装修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4年11月25日至2015年11月24日总工期: 364天(日历日);
    2.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报名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截止日期为2014年 10月20日 19时    (北京时间,下同)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一级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一级,建筑工程 一级建造师(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自治区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
  4.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可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者新疆建设工程投标网(http:zb.xjjs.gov.cn/)免费下载。投标人请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6. 评估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估标准: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木卡姆艺术团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延安路

邮编:830049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2573006

传真:0991-257300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朗月星城9-1-402

邮编:830002

联系人:赵爱军、贾晓雯 

联系电话:0991-4160266、4160899

传真:0991-4160899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妇女干部学校十楼、十一楼(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南侧)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兴中

联系电话:0991-8867408

传真:0991-8867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