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产档案馆及房产综合服务大厅10KV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乌鲁木齐市房产档案馆及房产综合服务大厅10KV外网工程
二、建设单位: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建设地点: 乌鲁木齐市
四、招标范围: 10KV 外网工程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滕东二线10KV外网及配电室安装,二标段为三东一线10KV外网及配电室安装。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格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3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的专职人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自201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八、 报名时间:2014年09月09日10时30分至 2014年09月13日18时00分
九、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751号豫商大酒店8楼招标部
十、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 箭 联系电话: 0991-8890005
十一、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登记册并在有效期内,进疆备案册中备案资质须能满足投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同时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备案);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表),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表)。
特别说明:以上证件均应需原件核查(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并携带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