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克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10千伏配电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克州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克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10千伏配电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址: 克州公安局
2.4 建筑规模:克州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整体入住办公,需要从城市10千伏电网接入高压侧电缆(计量箱安装)发电机房处接入低压侧备用电缆,相应设备安装、试验、运行、
2.5 结构类型: / 层数: /
2.6 工程投资额: /
2.7 计划工期: 20天(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 2015年 2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5年 3 月18日 (工期)具体见招标文件。
2.8(项目建设施工的工程量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电力工程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级(含3级)以上 或者2、送变电工程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3级(含3级)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专业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从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记录和业绩,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施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 月 22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顺延),每日上午 10:00-13:30 分,下午 16:00-19:30 (北京时间),在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天山路农业小区2号楼1单元23-2室)报名。报名时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附项目班子成员表 ,并附企业所在地出具的社保证明,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所在地住建局出具的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外地施工企业的进疆备案册,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 评标办法: 详见招标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克州日报、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图什市天山路农业小区2号楼1单元23-2室)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15700999001
招标人: 克州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908-4222880
2015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