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明年高考网上报名规定出台 明确五类人员不能参加报名

09.10.2015  12:41
              昨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出台,明确五类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记者周坤)10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出台(下称《规定》),在公布各类考生报名条件的同时,明确有五类人员不能参加高考报名。
          不能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五类人员分别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与此同时,明年新疆会继续严厉查处利用假学籍、假户籍等“投机报考”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高考报名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平台上公布。
          《规定》指出,对组织或参与“投机报考”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空挂学籍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除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外,还将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2016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需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将在2015年12月10日前结束,了解《规定》的详细内容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如遇疑问,可在上班时间拨打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专线咨询电话(0991-8750000)咨询。
          另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醒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严格按报名系统规定流程操作,完整、准确、客观、真实地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对本人填报的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字确认;考生签字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须妥善保管好本人填报信息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防止他人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