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残联全面抓好残保金年审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

24.04.2015  15:5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经济保障,利用残保金可以对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相关扶持,使更多的残疾人拥有一技之长,并能够实现自身价值,做到自食其力。同时,征收残保金也是促进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手段和措施,目的是通过征收残保金的办法使残疾人就业获得保障。

从4月15日开始,塔城市2014年残保金征缴年审工作已经在市残联全面展开。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密切配合,高度重视 。市残联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年审、认定和征缴工作,积极与市地税局沟通、协调和对接,取得工作上的支持; 二是多方联动,广泛宣传。 市残联在《塔城日报》发布年审通告,并通过开展相关业务到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广泛宣传,宣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工作及残保金征收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纳税人扶残助残意识; 三是相互配合,强化沟联。 市地税积极配合市残联收集相关单位数据,互通资源信息,及时解决征管中的问题; 四是多措并举,促进就业。 市残联始终以征收残保金为手段,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目的,把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体现在具体的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过程中,必将对残疾人实现就业产生深远影响。

 塔城市残联 马香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