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2018 05:0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8〕98号
关于2017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
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门,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自治区所属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2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职称政策向基层倾斜的规定(试行)》(新人社发〔2012〕86号),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中级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二、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初级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均为55分,中级各科目自治区合格标准均为50分。南疆四地州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0分。
三、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发放国家资格证书。达到自治区合
格标准但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发放自治区资格证书,在全疆范围内有效。达到南疆四地州合格标准但未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发放南疆四地州资格证书,在南疆四地州范围内有效。
四、考试成绩可通过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网址:www.xjrsks.com.cn)。
五、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时,须填写《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一式1份),交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人事处办理。
2018年3月19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3.2018 05:01
聚焦总目标 重点抓落实 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问:此次自治区出台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背景有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自治区科技厅《关于选派第十三批新疆科技与经贸人员赴俄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区从事科技与经贸工作人中小企业信息网
新疆代表团建议:加快推进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
为切实解决南疆四地州农村居民供暖问题,中国新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