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喀什地区技工学校为喀什地区高级技工学校的公示

12.11.2015  18:1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和《高级技工学校评审细则》,经专家评审,喀什地区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拟确认为喀什地区高级技工学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3日-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署名并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进行实事求是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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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