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携棉款逃跑 尉犁拾花工两周讨回5000元
人民网尉犁11月21日电 (通讯员 庞博)“我们接受乡司法所的调解方案,今天我们是来领发包人承诺给的50%工钱的,我一共领取了5000多元钱。”11月19日,外来务工人员唐胜东说。当日,他和工友们在团结乡司法所签字领取拾花工钱。
2014年9月,20名拾花工受雇于承包人张道团在尉犁县塔里木乡捡棉花,当棉花拾捡工作到收尾阶段时,张道团却将捡完的棉花卖掉后携款跑了,失去联系。工人们向塔里木乡政府和司法所反映此事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为其讨回工钱。工作人员联系到发包人程道孝协调关于工人工资的事情,程道孝同意支付50%工钱给工人。
11月19日,笔者联系到该县信访办和塔里木乡司法所进一步了解此事得知,由于程道孝户籍所在地为团结乡,此事之后被移交团结乡政府和司法所处理,由团结乡司法所负责和工人签订调解协议并发放一半工钱。
团结乡司法所所长阿依古丽·司马义向笔者介绍:“2个星期前,此事交由我们所负责,上级领导亲自过问此事,乡里也高度重视,通过和发包人程道孝面对面的走访沟通,同时跟工人们协调,此事已得到最大程度的解决。程道孝拿出75000元工资发放给工人,今天早上,20名工人都来领工资了。”她告诉笔者,连续几天,乡司法所都在向工人们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指导他们在今后的务工过程中注意签订劳动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唐胜东说:“我们的事情得到了县里还有塔里木乡、团结乡政府、司法所的重视,他们都在为我们积极解决。承包人跑了,发包人程道孝也是受害者,他能给我们解决一半工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今后我们也会在找工作时注意,乡司法所指导我们在人事劳动部门的登记、介绍下找工作更保险,并且一定要与用人方签署劳动合同后再开始工作。”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农民工“流汗又流泪”的事件发生,尉犁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针对类似劳资纠纷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各乡镇、县委信访办、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法院、检察院、劳动仲裁大队、各金融机构组成的尉犁县妥善处理金融信贷、劳资纠纷隐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建立处理问题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绝不让农民工合法利益收到侵害。并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
任何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该县司法机关已建立打击恶意欠薪工作机制,对恶意欠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农民工朋友在遇到劳资纠纷问题时,先找所在乡镇党委、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失败的,可向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