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获批自治区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18.05.2015  14:31
          近日,高新区(新市区)被批准为全疆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此次共有4个县(市)、7个园区、19家企业被列入试点名单。目前,已分解循环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制定并形成了2015年工作计划。下一步,将具体通过创新运行管理模式、优化空间布局、优化产业链条、促进产业改造升级、加强能源资源交换利用、加强节能技术改造等重大举措,全方位推进循环经济工作开展,实现“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促进全区循环经济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