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里县及时调解农机作业纠纷 为民解忧

03.06.2015  14:38

5月23日,托里县乌雪特乡农机站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声称4月28日该乡达尔布特村村民努尔波拉提在该村井灌区种植了55亩地油菜,使用多拉特乡居玛拜村海某的1204型拖拉机进行犁地、播种作业,每亩60元机耕费,共3300元。到投诉之日起,油菜80%没有出苗,农机执法人员经过勘查,发现播种深度过大,造成种子没有发芽,属于农机手操作不当所致。
      经调解,作业方海某愿意一次性减收3300元作业费,作为土地户的损失赔偿,并由海某将该地全部返工种植油葵,种子、点播费用共3600元由海某承担。该农机站成功调解处理农机作业质量纠纷,发挥了基层农机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维护了农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