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部署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
本报乌鲁木齐3月24日讯记者赵志芸、通讯员高新玲报道:自治区党委确定2016年为“纪律教育年”。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自治区“纪律教育年”活动要坚持党的领导,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律教育全过程;坚持突出重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学习贯彻;坚持全面覆盖,面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留空白点;坚持问题导向,把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摆进去,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方案》明确,此次“纪律教育年”紧紧围绕纪律知识的教育,学习的重点内容是:《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研讨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采取“一学一研讨”的方式,每次围绕一个专题,集中学习半天,专题研讨半天。要加强典型教育。一方面,以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时时处处事事以党的纪律和规矩规范言行;另一方面,以反面案例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特别是深刻剖析近年来自治区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为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心上,“纪律教育年”活动开展期间,自治区将组织“纪律知识微考堂”网络答题、纪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
《方案》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教育年”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融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统筹谋划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