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我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的通知
新通电管〔2014〕16号
新疆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我区
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的通知
各基础电信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电管函〔2014〕32号)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我区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报范围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核配的96字头短号码、106字头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公用/专用电话网局号,以及在我区备案启用的移动通信网HLR码、1字头/95字头短号码、跨省或全国使用106字头短消息服务接入代码、卫星通信网号码、No.7信令点编码、智能业务接入码等电信网码号资源。
二、年报的步骤和程序
码号年报工作分为数据报送、检查核实、数据入库及总结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具体流程如下:
( 一)数据报送(2014年2月20日-3月31日)
码号使用者于2014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http://www.miinac.gov.cn),点击进入新疆管局子网站,在线完成码号年报填报工作。登录密码可通过点击“找回密码”或拨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有关报送数据格式要求和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中的年报说明。
各基础电信企业的码号年报主要以离线工具方式进行,请登录码号系统后自行下载,并填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上号码开通情况反馈表》,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我局。
( 二)检查核实 (2014年2月20日-4月30日)
我局将对码号资源使用者年报数据进行检查核实。内容包括:各类码号资源的使用主体、码号位长、码号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码号备案及开通、码号资源占用费缴纳等。检查核实工作将采用网上审核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一般性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 三)数据入库及总结 (2014年5月30日前)
经检查核实符合要求的码号年报数据统一导入电信业务资源综合管理系统。
我局将适时组织召开2014年码号年报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对于规范码号使用秩序,提高码号资源使用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码号年报工作,统筹安排,精心准备,指定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请于2014年2月25日前将此次年报工作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上报我局。
(二)本次码号年报工作将遵循“高质量、全覆盖”的要求,各码号使用单位要根据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中的年报要求,全面、认真、准确、如实地填报本单位所使用的所有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相关信息,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咨询。
(三)对不按时参加年报、违规使用码号资源的码号使用单位,我局将视为不服从通信行业管理行为记录在案,作为后续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参考,并按照《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规范我区码号使用秩序。
四、联系方式
年报联系人:阿不里克木
联系电话:0991-583630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05162、010-62305163
新疆通信管理局
2014年2月17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