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我区文化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8亿元

19.06.2015  02:52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战略,切实保障和改善文化民生,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争取国家对我区文化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由委领导亲自带队,每年数次赴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衔接,在争取国家对文化领域项目常规补助投资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反映我区文化领域的特殊需求和急需加快建设的基础设施,争取国家对我区的项目资金支持。

经过积极争取,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了我区文化领域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8388万元,用于支持我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等行业141个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其中支持新疆艺术中心、新疆文化译制中心2个自治区本级重大文化建设项目8000万元,其它包括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大遗产保护、西新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等专项安排资金30388万元。

目前,我委正在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工作,预计6月底前将陆续下达到相关地州及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