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两年城镇新增就业93万人

25.05.2016  11:30

  本报乌鲁木齐5月24日讯记者李春霞报道:“这里有少数民族同胞近300人,还有专门的清真食堂、免费提供的宿舍,真是太好了,我想在这儿好好干下去。”5月16日,在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新疆际华七五五五职业装有限公司,初来乍到的阿依古丽·阿不都加帕尔对自己上班的企业环境很满意。

  两年来,更多像阿依古丽一样的人走出家门,从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开始了新的生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指出,就业是新疆最大的民生问题。要坚持就业第一,增强就业能力,引导各族群众有序进城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要从稳疆安疆的战略高度出发,以增加就业为重点,加快改善民生。

  2014年,我区实施了更为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百万人就业“一揽子”支持政策出台,让更多的南疆富余劳动力从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南疆三地州农产品加工“短平快”扶持项目密集开工,带动4.1万人就业,效果立竿见影。

  2015年,我区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基本上覆盖了城乡各类劳动者,形成了新一轮更加积极、更具针对性的差别化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促进了就业。

  同时,我区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实施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两后生”和农村劳动力重点培训,试点开展少数民族“两后生”国家通用语言和职业培训全覆盖。并建立促进企业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企业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大力推进企业就业。

  如今,我区已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就业创业体系,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保持了城乡就业的稳定增长。2014年至2015年,我区城镇新增就业93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25万人次,零就业家庭保持24小时动态清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8%以上。

  “今年,我们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转方式推进新疆就业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就业的规模和质量,实现新的就业增长点,努力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4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20万人次的目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杨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