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林业厅“访惠聚”工作组和集中整治工作队培训班的通知

04.02.2016  11:05

新林办函〔2016〕18号                             

 

 

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为深入开展林业厅“访惠聚”活动,使我厅第三批“访惠聚”活动下派干部提前熟悉情况,掌握有关政策和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经厅党委批准,决定举办林业厅“访惠聚”工作组和集中整治工作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林业厅第三批“访惠聚”工作组和集中整治工作队全体成员,共108人。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月31日至2月5日,共6天。

三、培训地点

新疆伊力特酒店(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352号)

四、培训形式

集中理论培训

五、培训内容

(一)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南疆工作会议精神;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以及“访惠聚”活动、集中整治、宗教管理、党的建设、惠农政策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集中观看自治区“访惠聚”活动表彰动员大会、工作组组长培训班专题辅导和经验报告会视频。

(三)邀请自治区有关单位领导作关于宗教管理、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惠农富民政策等方面的专题讲座。

(四)邀请阿克苏市和乌什县领导作专题报告,介绍当地情况。

(五)住阿克苏市和乌什县临时党委领导介绍住村工作体会、经验、做法等。

(六)邀请自治区“访惠聚”活动办公室工作人员讲解有关信息起草、报道等专题讲座。

(七)第三批“访惠聚”工作组和集中整治工作队成员分组讨论并进行交流。

(八)开展自学。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明确方向,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同时熟练掌握《汉维双语学习手册》,做到能听、会说。

六、有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班的“访惠聚”工作组和集中整治工作队成员所在单位,要及时通知成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

(二)外地成员于2016年1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新疆伊力特酒店一楼报到,本地成员于2016年2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新疆伊力特酒店五楼培训教室报到上课。

(三)工作组(队)成员在参加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联系人:阿合买提·沙吾提  蒋磊   

联系电话:0991—5813048  13579800146  13899961037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