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机关安装防护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的委托,对总队机关安装防护墙工程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水磨沟区
项目概况:大门东西两侧和招待所外侧的铁栅栏改为防护墙,并在防护墙上安装红外线报警器。
总投资:160万
招标范围:大门东西两侧长为151.1米,招待所外侧长137.1米,共计288.2米。防护墙主体为钢筋混泥土结构,厚度约为0.24米;墙里外两侧均为蘑菇石材料:墙高为3.5米。
计划工期:2015年3月15日开工,2015年5月31日竣工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③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④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15年3月5日--2015年3月12日10:00-19: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乌鲁木齐新市区新医路9号诚信大厦3单元1002室。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外省单位进疆备案登记册副本。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5年3月6日至2015年3月12日10:00-19:00(北京时间)
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现金)。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昊
联系电话:0991—4353779
传 真:0991—4353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