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海荣到头屯河流域巡河调研

07.06.2018  16:11

  徐海荣到头屯河流域巡河调研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

  打造头屯河流域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新疆网讯(记者 苏军亚)6月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海荣履行头屯河河长职责,深入头屯河流域巡河调研,推进头屯河流域河长制全面落实。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河长制,确保头屯河流域水清岸绿景美。

  

  在头屯河流域上游的楼庄子水库施工现场,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海荣(左一)正在了解水库施工情况。(记者 陈星宇摄)

  头屯河发源于天山山脉喀拉乌成山的吾鲁特达坂,全长190公里,流域面积2885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2.66亿立方米,流经乌鲁木齐市辖区约56公里。头屯河作为界河,右岸属于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十二师管辖,左岸属于昌吉州、兵团第六师管辖。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部署,现已初步完成了头屯河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徐海荣任河长,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李萍任副河长,四地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段河长,负责本辖区内河段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巡河调研中,徐海荣带领调研组先后来到头屯河流域上游的楼庄子水库施工现场、谢家沟段泰和通达煤矿所在区域、中游西段河岸平台等地,查看流域水质现状、水利工程建设进展和污染源治理、煤矿火区治理、周边河道治理等情况,了解各地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实地调研后召开河长巡河座谈会,头屯河流域管理局及昌吉州、兵团第六师、兵团第十二师、乌鲁木齐市相关负责人分别发言,汇报河长制落实情况。徐海荣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水情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顶层设计,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完善水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严格落实河长制,维护头屯河健康生命,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良好生态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徐海荣强调,头屯河是四地共同的水源地和母亲河,滋养着两岸各族群众,保护好管理好头屯河意义重大,要共同抓好头屯河流域管理保护工作。一要划定岸线。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结合流域实际,依法划定头屯河流域管理范围,严格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逐步恢复水域岸线生态功能。二要清理河道。排查摸清河道淤积堵塞状况,制定详细方案,合力清淤疏浚,还河道原有面貌,确保河道通畅。三要治理污染。排查入河污染源,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生活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四要修复生态。坚持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全面加强头屯河流域生态修复,依法保护头屯河水源涵养空间,稳步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林,加大河岸绿化力度,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徐海荣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要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兵团与地方、上游与下游、左岸和右岸之间的沟通协调配合,各负其责、整体推进;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协调解决头屯河流域管理保护重大问题;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联防联控联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严格督查问责。建立健全河长制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问责追责,以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促进河长责任全面落实。要引导公众参与。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设立河长公示牌等方式,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兵团第十二师、兵团第六师领导王国和、牙生·司地克、王炳炬、孟凡刚、刘敬海、李玉金、李伟、若曼·塔吾汗等参加调研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