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校招生:调整录取批次,合并本科二、三录取批次
13.04.2017 12:24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乌鲁木齐4月12日电(杨睿) 12日,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继新疆2016年高职(专科)一批次和高职(专科)二批次合并成高职(专科)批次后,从今年起,新疆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再也没有本科三批次了。
《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共13部分89条,从报名与志愿填报、考生电子档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公开公示、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新疆2017年将合并现有本科二、三批次为新本科二批次,设置18个平行志愿,在本批次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将连续安排两次征集志愿。
同时合并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等特殊类型计划本科二、三批次,为新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本批次设置3个志愿。
从2017年起,取消双语班考生普遍性照顾加分政策,双语班考生和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等其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报志愿、单独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据了解,新疆2017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且仍不组织外语口语测试;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将于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
(责编:李龙(实习)、韩婷)本文来源: 人民网
13.04.2017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