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粮食监管 落实属地职责

20.04.2016  12:08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我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各项基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有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监管要求,确保我市属地监管的中央储备粮乌鲁木齐市直属库、乌鲁木齐北站国家粮食储备库、新粮集团北站收储公司、乌鲁木齐市粮食储备库、乌鲁木齐市粮食储运公司、乌鲁木齐县粮油收储公司、新疆米全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面粉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世纪面粉有限公司等9家承储和加工企业的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粮安全。
  为完成好我市2016年粮食库存检查任务,我局与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新疆分行营业部联合印发了《2016年乌鲁木齐市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从被检单位抽调相关专业人员21人,组成了检查工作组,并举办了检查前的培训。组织检查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实施方案》和国家粮食局统一下发的库存实物、质量安全、库存帐物和储粮安全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认真学习了各类检查工作表格的填写,对各类检查项目进行了扩展说明,使检查组成员充分熟悉和掌握了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为圆满完成本次粮食库存检查任务奠定了基础。
  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温尚志对本次培训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检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属地监管的意义、目的和重要性,为下一步我市各项考核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按《实施方案》认真检查,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好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的目标。三是检查的全过程要按制度规定和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本次检查将从4月19日开始,预计5月10日结束,共计2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