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让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全区各级党组织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党内监督日渐紧密、严格、有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提出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党内监督,让党内正能量充沛、歪风邪气无所遁形、各项监督要求落到实处。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把监督的对象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无盲区、无缝隙、无空白。要抓住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促使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促使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树牢监督意识,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加强对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落地生根。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坚持正风反腐不停步、“打虎”“拍蝇”不松劲,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追究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特别是反恐维稳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