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党委19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实施意见(送审稿)》编制说明并原则通过。
张春贤在认真听取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后说,《实施意见(送审稿)》很好地贯彻落实了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提出了符合新疆实际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为加快形成具有新疆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奠定了基础。
张春贤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对新疆而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选择,是建设洁净新疆的重要举措。要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道路,坚决保护好新疆的森林、冰川、河流、湖泊、湿地、植被、绿洲和草原,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努力把新疆建成山川秀美、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绿色低碳的生态文明省区。
张春贤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加强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势任务。“十二五”是新疆生态环保最受重视、下力气最多、成效最显著的五年。但总体来看,新疆的生态环境仍然十分脆弱,资源环境承载力约束趋紧,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建设大美新疆还存在着差距。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努力把新疆的绿水青山打造成金山银山。
张春贤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审议意见,对《实施意见(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同时要尽快起草《实施意见》的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单位的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确保落到实处;制定好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提出量化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雪克来提·扎克尔、乃依木·亚森、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车俊、孙金龙、黄卫、肖开提·依明、朱海仑、熊选国、徐海荣、哈尼巴提·沙布开、李学军、艾尔肯·吐尼亚孜、马学军、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刘建新、弯海川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