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

02.06.2015  00:04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根据自治区环保厅的要求,地区决定对地区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检查,制定了《阿勒泰地区自然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目的: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以《环境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行政监察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查处自然保护区内的破坏环境违法案件,规范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秩序,确保对自然保护区资源的依法开发和利用,推动对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良好区实施主动性和预防性保护,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的统一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切实维护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

  检查内容: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管、自然保护区土地权、建立自然保护区信息数据库。

  检查组织形式:采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自查、各县(市)组织检查及地区组织抽查相结合的形式。

  检查范围:检查范围已批准建立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新疆哈纳斯自然保护区、新疆布尔根河狸自然保护区;自治区级:卡拉麦里有蹄类自然保护区、福海县金塔斯山地草原类自然保护区、新疆阿勒泰两河源头自然保护区、新疆阿勒泰可科苏湿地自然保护区、新疆额尔齐河科克托海湿地自然保护区。

  时间安排:自查、抽查、总结3个阶段(5-8月)。

  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建立自然保护区监管长效机制。地区环保局会同自然保护区行业主管部门成立了《阿勒泰地区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