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文化艺术学校开展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根据文化厅系统“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主题,新疆文化艺术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
一是召开新疆文化艺术学校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动员大会。3月13日下午,学校全体师生在实训楼剧场召开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动员大会。校领导刘冬、艾尼瓦尔、买吐送出席了会议。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冬首先带领全体师生进行了“我是中国公民”庄严宣誓,并做动员讲话,传达了《转发<关于深入开展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师生行为规范提出具体要求,对公民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进行具体安排。
二是开展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月4日,学校团总支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学雷锋 讲文明”活动,全校300名师生踊跃参加。教职工自发组成志愿队,对校园周边公共路段、停车场积雪进行清理。学生从自身小事做起,清洁校园积雪,清理各教室宿舍垃圾,使雷锋精神深入到班级,渗入到每个人的心中。
三是开展“去极端化”大讨论活动。学校以科室和班级为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去极端化”冬季大揭批大宣讲大宣传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自治区党委11号文件、28号文件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两文件、一条例”,集中开展了“去极端化”大讨论,大家各抒己见,踊跃发言,气氛热烈而严肃。通过讨论戳穿了“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谬论,着力提升各族师生的法治意识。
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宣传活动。为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学校团总支组织要求各班级制作完成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向雷锋同志学习”、“民族团结”等主题的学习园地及板报。学校还利用微博、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广泛开展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一反两讲”、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以“去极端化”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各族师生的法治思维、法制意识、法治理念,引领和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