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简报

12.05.2015  20:18

建设标准服务中心党支部

今年3月,是自治区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建设月”,是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民族精神,提高干部群众道德素质的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为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心党支部以“增强法治意识、远离宗教极端”为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了第十四“公民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了普法学习宣传活动。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和法治教育,大力普及法律和法律常识,引导干部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形成爱国守法光荣,暴力恐怖是严重违法犯罪的思想共识,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

   二、开展法治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利用每周五下午法制学习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参加厅里组织的宪法专题讲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开展“去极端化”大讨论活动。

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组织干部职工展开了生动和有教育意义的“去极端化”大讨论活动,大家畅所欲言,谈感受、谈认识、谈体会,从不同角度畅谈了加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表达了全体党员干部团结和谐的心声。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政治立场,明辨是非,坚决同“极端宗教思想”、“民族分裂主义”作斗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开展“我是中国公民”宣誓活动。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宣誓,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现代意识。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庄严宣誓:“我忠于我的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守法、知礼的中国公民”。通过宣誓仪式,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自尊心和自豪感。同时发出倡议,号召干部职工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诚实守信,健康生活,友善待人,和谐相处,立足现在,放眼未来,争做一名优秀的中国公民。

 

 

通过本次开展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凝聚了干部职工共识,汇聚力量,唱响主旋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加深了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增进了对法治思想的深入理解,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形成人人讲文明、人人讲道德的良好风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