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开展改进政风行风专项整治活动

03.09.2014  14:09

      为进一步改进农机系统政风行风,我局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近年来,全区农机系统坚持以机关“五型农机”(学习型、务实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建设带系统、抓政风促行风,建立了结构合理、关系协调、程序严密、执行顺畅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履行部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进一步转变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着力解决侵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提供里强有力的装备和技术支撑。但也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不力,少数单位和个别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出现了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严重影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解决。
      一是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以各种成效为衡量标准,体现行业特点,发挥系统优势,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促进去哪系统各单位办事更加公开透明,服务更加便民高效,执法更加公正规范,监管更加严格到位,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是严肃整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缩水走样问题。完善“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以县乡为主,实行“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的工作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廉政警示教育,严纠严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补套补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不缩水不走样改革创新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管理运行机制,实行“资金切块下达、地州确定项目、县乡实施项目”的新办法,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明确规定项目由地州市确定后,其实施管理、检查验收也由地州市农机和财政部门进行,提高扶持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水平。
      三是严肃整治农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办事难问题。坚持实行政务公开,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做出全面公开管理事项、执法依据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做出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办理时限等方面的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地州市农机化主要业务工作评价标准,督促各地制定、公布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推动办事依据、内容、程序、标准、结果等全面、及时公开,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停止、下放到位、监督到位、接管到位、服务到位。改革创新自治区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管理的新机制,“降低准入门槛、宽进严管”,优化鉴定条件、程序,完善支持推广目录评审发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纳入目录的农机产品的市场行为和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对有质量问题和服务不到位以及产生坑农害农损农问题的农机产品要严肃查处,直至取消目录资格。
      四是严肃整治执法监管不规范、服务不到位问题。在农机年检、年审工作中,坚持窗口前移,重心下沉,在车辆集中的地方,上门为机手提供系列化、优质服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重要农时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田间地头送技术、送服务,指导帮助农民调试、维修机具,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了全方位系列化服务。在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中,按照法定程序,报县纠风办备案,规范执法行为,建立了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深化文明监理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切实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积极与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大力查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行驶、黑车非驾、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确保了农机优质、高效、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深化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季度报送制度管理,届时,各地、各牵头部门将提供重点整治活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