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 |
按照《2014年自治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我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当前,各地秋冬季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开展,农资又将进入购销旺季,同时也是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的多发时段。各地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特点,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实施,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一)加大重点产品和区域监管力度。 各地要明确监管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药、肥料等违法行为。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
(二)积极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 各地要重点加强种子发芽率、纯度、净度等质量指标,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质量,农药、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含有禁用和未登记成分等的监督抽查,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坚持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认真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各地要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处理。同时要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统计并上报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
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月底前报送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0991-8551484(传真),电子邮件: ncpjgc@ 163.com。
附件:1.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