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督导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5〕6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充分肯定农机深松对粮食等作物增产的促进作用。为了圆满完成农业部下达我区的900万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农机深松作业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农机局决定,组织对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地、州、市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是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府的行政推力,以政府名义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责任。
(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落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任务。
(三)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宣传培训情况。
各地开展农机深松的技术服务,召开现场会、培训班等情况。
二、工作方式
采取面上督查与实地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听取地、州、市农机部门领导汇报,查看相关文件、档案资料等。实地到县市抽查2-3个深松整地作业的乡(镇)。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负责博州、伊犁州、塔城地区。
组长:裴新民(党组成员、总工) 成员:推广站一人
第二组:负责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
组长:依米提·肉孜(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农机处一人
第三组:负责昌吉州、乌鲁木齐市。
组长:欧兴江(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农机处一人
第四组:负责巴州、吐鲁番市、哈密地区。
组长:待定
四、相关要求
(一)督导检查时间为10月14日—10月30日。各组督导情况综合材料应于督导结束后一周内交农机管理处。对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进行总结,并提出下步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二)加强沟通、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总体时间要求,开展对所负责地、州、市的督导检查工作,要提前与各相关地州市联系沟通,明确督查的重点和行程。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检查效果,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客观、公正、深入开展工作,认真听取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户的意见建议;仔细开展督导,不走过场,确保督导效果;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四)请有关地(州、市)、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准备好汇报材料。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