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起污染环境罪案件宣判

28.11.2017  12:09
原标题:兵团首起污染环境罪案件宣判

废旧铅酸蓄电池内含有的重金属如铅、汞、镉等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值,近年来,在高额利益的诱惑下,一些非法炼铅厂大肆兴起。这些企业规模小,基本没有专业设备,通常把蓄电池的铅极板拆下,直接倾倒废酸,保留塑料,综合利用率极低。原始的拆解方式不仅对环境有极大的污染,对人体也有很大危害。

10月29日,一起私炼废旧电池污染环境案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作出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据了解,这也是兵团宣判的首起污染环境罪案件。

私建炼铅厂严重污染环境

2015年,无业人员王甲偶然得知,利用废旧铅酸蓄电池还原铅生产利润大,收益可观。王甲和刘乙、郑丙、王丁等人经过谋划后一拍即合,刘乙拿出100万元,占50%股份;王甲、郑丙、王丁出资100万元占其余股份。几个人在兵团第六师新湖农场租了一个废弃厂房后迅速建厂,并于2015年底投入运行。运营后,刘乙将自己的两名亲戚招来负责财务工作。

他们雇用了12名工人,主要负责到集市、小区等聚居区收购废旧铅酸蓄电池。王丁等人从不让贩卖废旧电池的人进入厂房,而是安排“自己人”在租来的院子里统一收集,后运至厂房。

根据郑丙的交代,废旧铅酸蓄电池收购回去后,由专人负责将电池用刀劈开,根据塑料外壳颜色的不同进行分别储存。其中电池的铅芯、铅桩用来炼铅,塑料外壳则粉碎成颗粒销售,炼制后的铅锭和烟道灰大多销售至甘肃、安徽等地。对在铁锅内分离时留下的废渣,他们将其与烟道灰混合后直接铺在厂房内的土壤中,然后再铺水泥,形成水泥路面。有电解液的电瓶用刀割开,将硫酸液直接倒进院中的土坑里,不再做其他处理。

2016年11月29日,接到群众举报后,第六师环保局迅速对该厂进行查封。其现有账本显示,自2016年1月至4月下旬,该厂购进废旧电池500多吨;同年3月下旬至8月中旬出售铅锭、烟道灰、塑料颗粒1000多吨。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王甲、刘乙、郑丙、王丁4人联合另外两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建炼铅厂,从事非法铅酸蓄电池铅还原生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污染环境罪,于今年8月14日向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0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6人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不等刑期。其中,王甲、刘乙各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各处罚金8万元。

检察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绝不手软

6名被告人,为谋私利,在对废旧铅酸蓄电池收购、生产、存储过程中给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公民的身体健康及财产造成了持续性侵害,这是对国家法律的肆意践踏,后果特别严重,法不容恕!”当写完这份3000多字的公诉意见书后,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刘学良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从查扣的账簿中可以发现,在短短的数月里收购大量废旧铅酸蓄电池,销售产品1000余吨,远超出司法解释规定的100吨。将废液随意倾倒在空地上和水泥池内,被拆解的废旧电池随意堆放,废渣直接铺到院内地面后用水泥硬化,产生的烟道石、烟道灰简单地装袋运走……

简单的文字还原了6人肆意污染环境的恶劣行径。

废旧铅酸蓄电池因为含有重金属,不管是在大气中还是深埋地下,其成分都会随渗液溢出,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日积月累还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酸液未经处理排放会造成水、土壤污染。人体长期暴露在铅含量较高的环境中,会使人体内铅含量超标甚至铅中毒,损害大脑神经系统,同时对造血功能、肾脏、骨骼等有极大影响。”采访中,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怡菲说。

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戚兴录告诉记者,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最高司法机关的有关文件明确将环境资源犯罪列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适用中“”的对象,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及组织肆意破坏生态环境,遇到此类案件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专家:提高居民对废旧电池危害的认识

在乌鲁木齐市从事手机维修工作的张铭扬常常感到纠结,由于手机电池的使用寿命有限,需要时常更换,这些年他在维修过程中积攒了一些废旧锂电池,这些电池的处理成了让人头疼的难题,“听说旧电池对环境有害,又没有人愿意收,实在不知道该送到哪儿。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常见的电池,主要分为一次性电池和充电电池。充电电池又分为镍氢电池、镍镉电池和锂电池,被环保部门纳入危险废物名单的废旧电池包括废镍镉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

据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杨富强介绍,所有废电池都有环境风险,如废旧锂电池进入环境,可能会造成镍、钴、锰等重金属离子污染、氟污染以及有机物污染。

电池等有害垃圾分类处理是我国垃圾回收的短板,很多城市没有建立起单独收集和处理体系,有些地方基本上没有收集,直接进入垃圾焚烧厂、填埋场。”杨富强说,有害垃圾处理门槛比较高,专业性强,需要区域统筹,逐步配置和建设合适的处理设施,形成一定规模,降低处理成本。同时可以采用生产者负责的办法,在出售电池时收取一定的回收费用,用于负担回收成本。

杨富强说,可喜的是,新疆已建成了废旧蓄电池收储中心,年收储废旧蓄电池总量7000吨左右。但群众对废旧电池的危害仍缺乏认识,还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中。现阶段,我们仍需提高居民对废旧电池危害的认识,多措并举,标本兼治,这样才能共同保护环境,守护美丽新疆。(杨舒涵)

(责编:韩成玺(实习)、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