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发布近期干部任免

10.11.2016  09:03

  原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发布近期干部任免(11月9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发布近期干部任免,具体内容如下:

  朱海仑同志不再兼任十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职务;

  李学军同志兼任十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彭家瑞同志不再兼任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职务;

  姚新民同志任一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主任职务;

  杨秀理同志任一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孙新春同志任一师副师长;

  罗成远同志任一师副师长,免去其一师纪委书记职务;

  李玉梅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四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梁邦国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副政委,免去其十三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依明江·斯拉木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副政委,免去其塔里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职务;

  蒋欣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江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二师总工程师职务;

  田玉成同志任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挂职);

  李建国同志兼任二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不再兼任六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职务;

  吴彬同志任二师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师长;

  陆林同志任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孙志敏同志任二师党委常委、副政委;

  王建军同志任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黄少峰同志任二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阿迪力 ·卡德尔同志任二师党委常委、副政委;

  免去任茂林同志二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免去莫合塔尔·则克利亚同志二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免去张卫同志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庄建武同志任三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八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赵丽静同志任三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王军同志任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甘润明同志任三师党委常委;

  马良同志任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阿扎提古丽·卡力同志任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免去刘广恒、孙发基、沙迪克·达吾提同志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钟波同志任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四师师长职务;

  免去张勇同志四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丁憬同志任四师师长(援疆);

  李鸿强同志任四师副政委;

  林玲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四师总经济师职务;

  薛利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二师总经济师职务;

  郭耀峰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冷畅勤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

  魏新元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哈力木·拜多拉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副政委;

  袁家富同志任四师党委常委;

  免去斯郎别克同志四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免去张波同志四师党委常委职务;

  邱树华同志兼任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朱新祥同志任五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职务;

  付爱琴同志任五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六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王作敏同志任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田文同志任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十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徐明同志任五师副政委;

  张宏勋同志任五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蒲林同志任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曹立军同志任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免去余兰萍同志五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免去陈旺同志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赵青同志兼任六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不再兼任五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职务;

  盛焉江同志任六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八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冯杰同志任六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

  王淼同志任六师党委常委、副政委,免去其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张传跃同志任六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免去其二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严兆军同志任六师副政委,免去其六师纪委书记职务;

  李金平同志任六师副师长;

  陈芳同志任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十三师总经济师职务;

  吴国丰同志任六师党委常委;

  李碧胜同志任六师党委常委;

  免去马新平同志六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张顺帮同志六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免去吕清同志六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免去马运侠同志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职务;

  免去沈开疆同志六师党委常委职务;

  免去祁明同志六师总工程师职务;

  王光强同志任七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七师师长职务;

  赵志江同志任七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十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方诗国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政委,免去其八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张冬梅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免去其十四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李江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政委,免去其十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姜玉波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援疆),免去其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援疆)职务;

  马新平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七师总经济师职务;

  孙洪波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蔡新平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免去李春华同志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免去景建英同志任七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邹跃斌同志任八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一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钟永毅同志任八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扎马斯同志任八师党委常委,免去其九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刘林同志任八师党委常委、副政委,免去其十四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张志民同志任八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五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侯国俊同志任八师副师长;

  李建伟同志任八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孟宪锋同志任八师党委常委;

  闫卫华同志任八师党委常委、副政委;

  徐志新同志不再担任八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母隽、张广新同志八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免去李慧同志八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刘新建同志任九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王普明同志任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九师总工程师职务;

  秦筱枫同志任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侯光勇同志任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吐尔逊拜·达那别克同志任九师党委常委,副政委;

  姜淑霞同志任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免去吕国柱同志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免去蒲福明同志九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免去张挺军同志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于林同志任十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十师师长职务;

  徐生才同志任十师党委副书记、师长;

  谷金花同志任十师纪委书记,免去其十师副政委职务;

  解俊杰同志任十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兵团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汤建军同志任十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王登科同志任十师党委常委;

  加汗·博拉特汉同志任十师党委常委、副政委;

  免去米孜木汗·桑斯孜拜十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邓熙同志任十一师(建工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正师长级),兵团驻北京办事处主任职务;

  杨正生同志任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副书记、师长;

  蔡侗辰同志任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常委、副政委(援疆),免去其兵团日报社党委委员、副总编辑职务;

  程锋同志任任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常委;

  张杰同志任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免去刘玉成同志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免去王春全同志十一师(建工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董庆利同志任十二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李旭同志职级为正师级(援疆);

  徐秀玲同志任十二师纪委书记,免去其十二师副政委职务;

  王强同志任十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兵团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牛志军同志任十二师党委常委;

  齐新平同志任十三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十三师师长职务;

  宋文广同志任十三师党委副书记、师长,免去其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张明胜同志任十三师纪委书记,免去其十三师副政委职务

  师波同志任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吴春云同志任十三师党委常委;

  赵来疆同志任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免去黄志刚同志十三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马济宇同志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张金标同志兼任十四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闫国灿同志不再兼任十四师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职务;

  程广田同志任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免去其三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安涛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副书记、师长;

  李林毓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兵团建设局(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李华斌同志任十四师副政委,免去其十四师副师长职务;

  治建和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十四师总经济师职务;

  郑昌伟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免去其十四师总工程师职务;

  麻林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期国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

  张艳同志任十四师党委常委;

  张勇同志任兵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免去其十一师(建工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靳中文同志任兵团纪委常委,免去其兵团纪委、监察局副师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职务;

  王辉同志任兵团纪委、监察局副师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

  免去李自林同志兵团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职务;

  颜建新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师长级),免去其兵团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王知新同志任兵团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师长级);

  李立平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正师长级),免去其五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时先政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正师长级),免去其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任炜同志任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兵团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免去其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吴重吞同志任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副巡视员;

  免去郝佩祥同志兵团党委、兵团副秘书长(正师长级)职务;

  免去吴静林同志兵团国家保密局(兵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免去杜斌鹏同志兵团驻上海办事处主任职务;

  邓选斌同志任兵团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师长级);

  谢跃红同志任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免去其一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免去雷新阳同志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职务;

  张新辉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免去其三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免去麻霞同志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兵团文联党组书记职务;

  李光武同志任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巡视员,免去其兵团文联党组副书记职务;

  徐秀芝同志任兵团党委统战部(台湾事务办公室)部长(主任),兵团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兵团工商联党组书记,免去其五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免去单玫同志兵团党委统战部(台湾事务办公室)部长(主任),兵团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兵团工商联党组书记职务;

  张国立同志任兵团党委610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兵团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职务;

  王建民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师长级),免去其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张智慧同志任兵团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师长级),免去其兵团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刘军同志任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兵团纪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曹天星同志兵团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赵建东同志任兵团党委党校校委会委员、常务副校长,兵团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免去其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职务;

  免去赵柳成同志兵团党委党校校委会委员、常务副校长,兵团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王多生同志任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免去其兵团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黎兴平同志任兵团教育局(体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主任);

  免去高继宏同志兵团教育局(体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主任)职务;

  免去郝丽萍同志兵团教育局(体育局、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孔军同志任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赵亚忠同志任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师长级),免去其九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徐斌同志任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援疆);

  免去闫新梅同志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黄斌同志任兵团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王本强同志任兵团财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免去李萍同志兵团财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李永康同志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免去其十二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王文铎同志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援疆);

  免去岳有堂同志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杨毅新同志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援疆)职务;

  王新民同志任兵团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免去其一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免去倪鲁同志兵团交通局局长职务;

  胡国栋同志任兵团交通局巡视员,免去其兵团交通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免去田克军同志兵团水利局(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刘俊浩同志任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五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沈自云同志任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十三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段宝新同志任兵团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李永华同志任兵团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十四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刘宗江同志任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兵团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免去其十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张跃勇同志任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一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免去郭毅峰同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兵团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雷诚同志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职务;

  刘银春同志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援疆);

  免去郭建平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秦和平兵团国家安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师级)职务(挂职);

  梅桂萍同志任兵团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免去其二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崔敏勤同志任兵团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免去其七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令勇同志任兵团工会党组书记,免去其兵团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袁玉玲同志任兵团工会党组成员,兼任兵团妇联党组成员;

  免去李广申同志兵团工会党组书记职务;

  李斌同志任兵团文联党组成员;

  史贯中同志任兵团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七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免去屈开平同志工商联党组副书记职务;

  任军同志任兵团残联党组书记,免去其九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免去杨璞斌同志兵团残联党组书记职务;

  郑旭荣同志任石河子大学党委副书记,免去其石河子大学副校长职务;

  单洪山同志任塔里木大学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兵团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库来西·沙吾提同志任塔里木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免去其一师党委常委、副政委职务;

  张利莉同志任塔里木大学副校长;

  宋骏同志任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免去其十二师党委副书记、师长职务;

  免去张林泽同志兵团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王瀚林同志任兵团日报社党委书记、副社长;

  免去王运华同志兵团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副部长(副局长),兵团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职务;

  吴新平同志任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免去其七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徐和平同志兵团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职务;

  曾超同志任中新建国际农业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职务;

  吕超海同志任中新建国际农业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