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方合作机制 形成大环保宣教格局
◆杜少中
过去,在很多人眼里,环保是一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急了就不要”的“软”工作。尤其是环境宣教的地位,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工作中,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新《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宣教写入其中,这给编制环境宣教“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供了空间。
《规划》首先要给环境宣教工作正位。环境保护宣教起家。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说到底不外两项:一是组织污染防治,二是动员公众参与。宣传教育如果不得法,就很难让公众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说,宣教在环保工作中的重要性非常高。所以,《规划》应该为环境宣教正位,制定强有力措施,用刚性指标,提高大家对其重要性的认识。
《规划》要努力建立大环保、真环保的宣教格局。改善环境质量无疑是为了人群健康,但长期以来我们在制定环境目标以及在向公众宣传中,很少将健康与环境很好地结合。“十三五”的环境宣教工作应打破原有的行政羁绊,建立起多方联系合作工作机制,让健康与环境传播成为有机的整体,自觉主动地推动环境信息公开,让环保和人们的生命、健康真正连在一起,为公众提供实实在在的环境信息服务,使公众的环境权益切实得到落实。
《规划》要着力建设依托互联网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经济社会发展,科学门类众多的环保工作,面临大量科学普及工作。一方面公众对环境信息需求提高,由环境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环境信息来源广泛,且良莠不齐、真伪难辨。一边是大量科研成果、信息资源被“锁”在专业部门和专家的抽屉里;另一边是新媒体不断壮大,媒体融合趋势强劲,传播力空前。正是挑战与机遇同在。要抓住这个机遇,把专业部门和专家的抽屉打开,让环保科学知识插上互联网的翅膀,进入亿万人参加的环保实践,让初步建立的环境新媒体形成合力,推动环保事业走向新的发展时代。
《规划》要促进建立宣教和环保各项业务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这既涉及宣教在环保工作中的位置,也涉及环境宣教自身的业务建设。过去,环境宣教之所以“软”,
有不被重视、没地使劲儿等客观因素,也有与实际脱节、使不上劲儿的主观因素。要促进环保业务与宣教融合,宣教部门当然得承担主责,但其他业务部门也有宣教的职责。要让会说的能干,能干的也会说。宣教软任务中有硬指标,业务硬指标中有软任务。环境宣教要出高质量的产品、高水平的人。既要多投入,又要高产出。
《规划》要让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宣教中有用武之地。从环境科普、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到推动绿色生活、开展公众监督、与新老媒体合作,都应该充分运用民间环保组织的社会资源,动员鼓励引导他们参与,形成改善环境的社会正能量。